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校团委将开展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根据2023年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决定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组织单位、先进团队、优秀成果、先进个人进行评优表彰,各实践团队可自愿申报,类别及名额如下:
1.“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5个
先进团队5支
优秀成果2项
先进个人5名
2.“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10名
3.“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5个
先进团队5支
优秀成果2项
先进个人5名
4.“天津滨海”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
优秀组织单位5个
先进团队5支
优秀成果2项
先进个人10名
二、申报条件
1.优秀组织单位:旨在表扬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动员、组织、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各学院级单位。
申报条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工作,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够紧密结合地方需求设计和开展活动,针对性强,效果显著;注重机制建设和创新。
2.先进团队:旨在表扬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社会实践团队。
申报条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服务团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
3.优秀成果:旨在表扬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优秀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申报条件:紧密结合全省统一活动主题,形成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或其它类型的社会实践成果,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先进个人:旨在表扬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动员、组织、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及学生。
申报条件:遵纪守法,在暑期社会实践时间内全过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为团支部、团队、同学参加社会实践做出贡献、取得突出社会实践成果或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社会实践过程中有热心助人等体现良好社会风尚的事迹行为者。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要求,做好相关总结工作并及时报送材料,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返家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天津滨海”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4)、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附件5)、先进团队申报表(附件6)、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7)、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8)报送至校团委。
以上材料需同时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推荐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填报,具体申报项目请作排序),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5日20:00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6日10:00前交到校团委实践部(大学生活动中心527室),逾期报送的将取消向上推荐的参与资格。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团队提交的相关材料遴选出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典型并公示。
附件:
1.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申报汇总表
2.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申报汇总表
3.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申报汇总表
4.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天津滨海”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评优申报汇总表
5.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6.先进团队申报表
7.优秀成果申报表
8.先进个人申报表
联系部门:校团委志工部
联系电话:024-56860730 18604139694
电子邮箱:twzhigongbu@163.com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