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基金经过申报、合同签订、中期审查等工作,现已进入尾声,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7)相关要求,由于疫情的影响校团委决定于2020年十月份对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项目
二、检查方式
本次结题工作检查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成立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项目的检查工作,各学院团委牵头,组织落实。
三、工作流程
1、2020年10月1日- 2020年10月6日进行项目总结
(1)凡符合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四份,与电子版同时上交),同时上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内容要求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同时上交),创业计划书需与《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分开装订成册,以上材料统一上交至项目所属学院团委,由二级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校团委。
(2)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因调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与项目研究,则项目组需上交《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同时上交)。若无合适人选,则依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3)项目研究工作经多方努力无法取得预期结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项目,需依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终止手续。项目负责人需详细填写《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终止申请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同时上交),并分析总结无法取得预期结果等问题的原因。
2、2020年10月7日- 2020年10月12日学院检查、答辩和汇总。
(1)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为负责该项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3人组成(需教授职称)。
(2)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进行审核,对结题项目进行答辩,并在《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检查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同时上交)和《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
(3)各学院团委需对项目结题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填写《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同时上交,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于2020年10月14日下午1:00—5:00将各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检查表》(附件5)、创业计划书和《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6)统一上交至一教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室(团委办公室106对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竞赛事宜。各学院团委牵头完成相关工作,将本学院项目答辩时间、地点于2020年10月7日下午3:30——5:00上报校团委科技服务中心(团委办公室106对面),校团委将安排相关人员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检查。校团委将依据合同书规定的义务和要求,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项目执行不力、无法达到结题要求或资金使用不当等,将撤销对该项目的立项资格,停止项目资助。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