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办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预通知》文件要求和评选标准,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等环节,评选出我校“辽宁最美青年”推报学生1名,现将推报人选面向全校公示。
推报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8日)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56860730
联系邮箱:tw6860730@126.com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