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持续加强发展团员调控,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 2022年上半年度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勇于进取;
4、品行优秀,乐于奉献;
5、有较强的纪律性,没有受到学校的违纪处分;
6、拟发展新团员需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7、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将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团委需在学院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其积极靠拢团组织。
2、要求各学院团委组织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规定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培养联系人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团员青年汇报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
3、认真学习《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团员发展工作规程》(见附件1),掌握发展团员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此项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发展新团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 )。
5、要求各学院团委召开发展新团员大会。(具体流程见附件4)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团委需在4月6日17:00前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发展新团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注明学院名称)发到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发展新团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
表》(附件5)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之后上交。
2、因疫情原因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待疫情稳定后下发。
校团委将根据上报材料,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联系人:敖雪洋 张君安
联系电话:56860730 13390303037
联系邮箱:twzzb2014@163.com
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团员发展工作规程
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上半年发展团员名额
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发展新团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发展新团员入团仪式规程
附件5: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