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省委下发的《关于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推荐,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答辩人选,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定。
经研究决定,我校拟推报以下同学与团队,现公示如下: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科创团队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14日-2024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校团委反应。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电话:56860730
邮箱:lnpu_xtwkjfwzx@yeah.net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