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文件要求和评选标准,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等环节,评选出我校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学生2名,现将推报人选面向全校公示。
推选人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方式向校团委反映。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56860730
学院 |
专业班级 |
姓名 |
机械工程学院 |
材料1803 |
付佳明 |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
能动1805 |
马佳明 |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