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首页  组织机构  团青快讯  校园视点  工作动态  办公通知  团委文件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学校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团委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校团委团组织关系工作流程
2020-11-26  

一、团关系转入工作流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线下转接

1.团组织关系接转由学院团委负责;

2.新生凭团员档案及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等上交学院团委;

3.学院团委在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时间,并加盖公章;

4.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全程发展材料等)同时转入,由学院团委保存。

(二)新生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

1.学院团委进行团支部创建;

2.团员本人进行关系接转,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并由学院团委进行审批;

3.管理员注册,选择管理员所在团组织填写管理员注册码完成注册;

4.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录入下级支部成员,进行批量导入下级支部成员。

二、团关系转出工作流程

1.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确认并标记毕业团支部;

2.由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转出相关信息;

3.由目标接受单位审核并接收。

三、新发展团员工作流程

1.申请入团的青年需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2.各学院团委需汇总申请入团青年信息,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安排两名培养联系人,并将积极分子名单上报校团委;

3.要求各学院团委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规定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培养联系人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团员青年汇报被介绍人情况;

4.各学院团委指导拟确定的入团积极分子认真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5.各学院团委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和培养,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6.各学院团委应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新团员的发展对象;

7.培养考察期满后,校团委在《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向入团积极分子下发《入团志愿书》;

8.校团委指导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志愿书》;

9.要求各院团委召开发展新团员大会;

10.各学院团委审核后,将拟发展新团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入团志愿书》统一上报校团委审批;

11.校团委发放团员证并将团籍档案转交各院团委。

四、团员证补办工作流程

1.有入团志愿书而无团员证的团员,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后,开具证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补办;

2.有团员证而无团员档案的团员,提供由原入团学校团委开具的团档遗失证明或回原入团学校补办均可;

3.团证、团档均无的同学,提供原学校所开具遗失证明(证明是团员,并注明何时何地入团)的可在学院团委登记,由学院负责到校团委统一补办团员证或回原入团学校补办相关材料;

4.团员证补办时间为每个月第一周周三14:00-17:00,地点在校团委组织部(106对面)。补办团员证时需要携带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工本费5元/本;

5.所有上报校团委的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