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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我与法治”故事 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4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要求,以及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2026年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部署安排,现就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二、活动内容

    以“我与法治”为主题,聚焦在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事迹。故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一)学生组(500—2000字)。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经历与收获;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真实案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故事等。

    (二)教师组(含专任教师和普通教职工,1000—3000字)。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创新方法、典型案例与心得体会;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与成效;指导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或其他法治实践活动的工作案例与经验总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教育管理各方面的实践探索与成效;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者、校园法治建设的推动者的故事等。

    三、作品形式

    文章体裁不限,须做到图文并茂,配套与故事内容相关的清晰图片2至5张(单张大小500KB以内),同时附1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和1张横版封面图(横版,500KB以内)。报送作品时须同步填报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作品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内容真实、导向积极向上。

    (二)参评作品须为2026年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模仿,不得报送AI生成作品。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选送单位或学校。

    (三)请各学院予以重视,于9月2017:00前将“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作品。以“我与法治+XX学院”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fhqnxmt@126.com。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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